Sunday, February 26, 2006

 

愚人国的愚民道德──柱厉叔往死

柱厉叔事莒敖公,自以为不知,而去居于海上。夏日则食菱芡,冬日则食橡栗。莒敖公有难,柱厉叔辞其友而往死之。其友曰:“子自以为不知故去,今又往死之,是知与不知无异别也。”柱厉叔曰:“不然。自以为不知故去,今死而弗往死,是果知我也。吾将死之,以丑后世人主之不知其臣者也,所以激君人者之行,而厉人主之节也。行激节厉,忠臣幸于得察。忠臣察则君道固矣。”
《吕氏春秋·恃君览·恃君 》

忠与孝是自觉的奴才和自愿的奴隶的道德,而非不自愿的奴隶和自由人的道德。一切忠与孝,本质上都是愚蠢的。进一步说,即便君与父有时碰巧是对的,但只要你并非由于他是对的而仅仅因为他是君与父就无条件服从,也是愚忠愚孝。为什么呢?因为每个人应该遵从的是经过自己独立思考得出的结论,当然,独立思考并非自以为是,而是遵循正确的思考和推理方式,作符合理性的思考。只有当君与父是对的,而且你明白是对的,你才能服从──但你此时所服从的已经不是君与父,你服从的只是真理;你此刻的服从已经不叫忠与孝,而叫具有理性。
忠与孝的遗毒之深,已经深入中华民族的灵魂深处。年前报载,有一个女孩,由于妈妈为某件小事错怪了她,就跳楼自杀了。她留下的遗书这样写道:“我要让妈妈后悔她错怪了我。”这种心理与柱厉叔如出一辙。表面上看,这个女孩是不孝。妈妈批评两句,哪怕错怪你了,也该慢慢想办法让妈妈明白才对呀!其实却与柱厉叔一样,是孝的荒谬逻辑的合理延伸,成为对孝的归谬法推理的极端例子。正因为女孩把妈妈对自己的评价看得比自己实际上是否清白更重要,正因为柱厉叔把君王对自己的评价看得比自己实际上是否有才能更重要,所以他们才会采取这样极端的看似违反忠孝之道的行为。忠孝的根本前提,就是尊长哪怕是错的,也要服从。
正因为柱厉叔和这个女孩认为君王和妈妈应该永远正确,但是现在他们竟然偏偏错了,所以他们痛不欲生。表面上看他们似乎要证明尊长的错误,实际上却是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要求尊长永远正确。因为本该永远正确的你们,一旦犯错误,叫我听谁的?连你们都可能错误,那么我还能相信谁是正确的呢?如果你们都可能是不正确的,那么如此卑微的我自己又怎么可能是正确的呢?如果我连你们都没法相信,那么如此渺小的我还能相信我自己吗?那么我怎么还能坚信我是有才能的,我怎么还能坚信我是清白的呢?所以,也许柱厉叔我确实没有才能?──但柱厉叔万万不能接受这个结论!也许小女孩我确实并不清白?──但小女孩也万万不能接受这个结论!既然两个都绝对不能出错的信念如此冲突而又无法两全,除了向死逃避以外,别无第二条出路。
人本该自信,人更不可能不自爱,但是忠与孝的愚民道德迫使每一个不可能不自爱的人不敢自信。每一个忠与孝的奴隶,如果要证明自己的自爱是有根据的,不是靠自己的实际才能,更不是靠自己的独立判断,而是要靠尊长对自己的最后审判。是的,最后审判!对于没有宗教没有上帝的中国人来说,最后审判就在当世,君与父就是他们的上帝。他们活着由君与父对自己作最后审判,他们死了由君与父对自己作盖棺论定。从小学、中学、大学的学生手册里的老师评语,到每个供职过的单位人事部门的鉴定,都是整个审判过程的具体步骤,这个无罪也要接受审判的档案,跟着每个中国人直到老死。如果尊长对他们的判断与他们的自爱自信相冲突,一方面本能使他不可能放弃自爱自信,另一方面忠孝律令使他又不可能放弃对君与父的绝对服从;这两个不可调和的力量的冲突,除了自杀没有第二条解决的出路。如果不自杀,那么只有两条并非真正出路的歧途:不是完全失去自信,自暴自弃;就是人格分裂和心理阴暗,在两种不相容的评价之间痛苦挣扎,在公生活和私生活之间遵循自相矛盾的双重标准。
或许值得一提,忠孝难以两全的中国伦理难题,在西方文化中是不存在的。西方人只有对与对的冲突,但是在中国,忠孝不能两全不是指在两个正确的不同立场之间做选择(那才是对与对的冲突),而是在君与父的不同利益之间作出选择。总体来说,孝是第一位的,忠是孝的逻辑延伸;忠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孝──光宗耀祖,封妻荫子。孝就是扩大了的家族性自私。为了孝,中国人不惜践踏国家利益,不惜牺牲家族以外的任何人的利益。家之孝子,国之罪人;君王之忠臣,真理之叛徒。忠与孝只是狗的道德,服从真理才是人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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